醫療保險報銷范圍是什么?在報銷時,很多人不太明白為什么有些藥品可報銷,有些藥品卻不給報銷,尤其奇怪自己不能報銷的藥品,為什么同樣的醫保,別人卻可以報銷。也給不同的參保人帶來或喜或憂的情緒。所以我們全面了解醫療保險的報銷范圍,醫保對每個人都是公平的,我們能不能享受到它帶給我們的福利,就要看我們是不是熟知“游戲規則”了。
報銷條件
城鎮居民
起付標準
1.一級定點醫療機構(含定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300元、二級醫院600元、三級醫院900元,轉外治療為1200元。
報銷比例
起付標準以上的統籌支付范圍內醫療費用
居民支付比例分別為一級定點醫療機構(含定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70%、二級醫院60%、三級醫院50%
注:參保居民連續繳費滿5年后(2007年也包括在內),每繼續繳費一年,報銷比例提高1%,最高提高報銷比例不超過10%
最高限額
每年度支付醫療費最高限額每人25000元
普通門診
起付標準:30元
比例:居民報銷50%
城鎮職工
起付標準
一級及其以下醫療機構在職職工為400元,退休人員為300元;
二級醫療機構在職職工為550元,退休人員為450元;
三級醫療機構在職職工為700元,退休人員為600元。
從三級醫療機構轉出的就醫人員一律執行三級醫療機構起付標準。
報銷比例
起付標準以上至5000元部分
在一級及其以下醫療機構就醫為80%,在二級醫療機構就醫為20%,在三級醫療機構就醫為22%;
超過5000元至1萬元的部分
在一級及其以下醫療機構就醫為30%,在二級醫療機構就醫為15%,在三級醫療機構就醫為70%;
1萬元以上部分
在一級及其以下醫療機構就醫為8%,在二級醫療機構就醫為10,在三級醫療機構就醫為12%。
注:退休人員個人負擔比例在在職職工個人負擔比例的基礎上,分別降低5%點。
辦理材料
1.身份證(或戶口本和村委會出具本人住院證明信)
2.診斷證明
3.住院費用項目清單
4.醫院機打出院結算票據
5.出院證明
6.出院小結
7.病歷表
辦理流程
1.在縣內及市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實行出院即報。參合患者出院時持,身份證(或戶口本和村委會出具本人住院證明信)、診斷證明、住院費用項目清單,及機打出院結算票據等材料到該院合作醫療報銷窗口直接報銷,報銷費用清單及住院補償登記表必須由患者本人或其家屬簽字,報銷部分以現金形式直接返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