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生命的誕生都是一個天使來到人間,當我們沉浸在喜悅中時,也帶來了很多煩惱。因為寶寶抵抗力比較差,容易生病,特別是新生兒剛出生到3歲前這期間。更讓爸爸媽媽們擔心的是,現在各種流行病高發和容易傳染,動不動各種搶救和監護措施齊上陣,除了身累心累外,治療花費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對于家庭來說也是一個不小的壓力,這個時期最需要新生兒醫!爸Α!
新生兒參保落地險手續:
如果是在定點醫療機構出生的新生兒,在出生時直接在醫院辦理新生兒落地險參保手續,醫院代收費用140元(一年的費用)。待新生兒落戶后,攜帶戶口本、醫院打出的參保憑證到居住地街道續保,如新生兒戶口落在異地,需額外提供父母雙方的居住證,在街道續保時一般會填寫《錯卡信息變更表》(一式兩份),攜此表(如未填寫此表,需攜帶新生兒在出生定點醫院提供的參保單)、戶口本(如沒有本市戶口需持居住證),到市醫保局辦理信息變更。制卡需咨詢12333。
新生兒落地險沒有等待期。
若沒及時參保,可以落戶后到戶口所在地社區辦理新參保,但有兩個月的等待期。
新生兒參保落地險的條件:
新生兒參保落地險必須具備以下條件:父母雙方至少一方為長春市城鎮非農業戶口或父母雙方至少一方參加長春市醫療保險且連續繳費一年以上,以及外五縣職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者或者朝陽區新農合參保者。
新出生嬰兒可以參保并享受醫保待遇
新出生的嬰兒,自出生之日起3個月內參保繳費的,從繳費當日起享受城鎮居民醫保待遇至當年年底;
參保繳費時正在住院的,當次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納入報銷范圍,當年繳納的只是新出生嬰兒當年的醫保費,需于當年8月1日-11月30日另行繳納次年的醫保費;
自出生之日起3個月內未辦理參保繳費的,不能享受當年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