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批準,從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調整范圍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水平?傮w調整水平按照2018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確定。調整辦法。繼續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并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基本統一。那么長春退休金上調方案及上調最新消息是什么,本文小編為你整理最新的長春退休金上調方案的政策解讀。
長春養老金上調具體相關政策暫未公布,下面是2018年長春養老金政策方案,可先參考!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18年提高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人社部規〔2018〕3號)和《吉林省關于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實施意見》(吉人社聯字〔2018〕87號)要求,統籌考慮我省近年來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物價變動等情況,經省委、省政府批準,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個人繳費標準進行調整。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調整基礎養老金標準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103元,由原來每人每月80元增加23元,其中增加部分中央補助18元,從2018年1月1日起實施;我省補助5元,從2018年7月1日起實施,所需資金由省和市(州)、縣(市、區)政府按6:4的比例分擔。此次國家和我省增加的基礎養老金金額,不沖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礎養老金標準。
對65周歲及以上參保城鄉老年居民分年齡段加發基礎養老金。
對65周歲至69周歲參保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每月加發2元、
對70周歲至79周歲參保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每月加發5元、
對80周歲及以上參保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每月加發10元,從1月1日起實施。所需資金由省和市(州)、縣(市、區)政府按6:4的比例分擔。
對累計繳費超過15年的參保城鄉居民,繼續實行加發年限基礎養老金制度。對累計繳費滿15年的參保城鄉居民,每多繳1年,基礎養老金每月加發5元,體現長繳多得激勵機制。所需資金由省和市(州)、縣(市、區)政府按6:4的比例分擔。
二、調整個人繳費標準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標準調整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從1月1日起實施。個人繳費補貼標準按原政策不變。
原政策中100元個人繳費標準只適用于重度殘疾人、城鄉特困救助供養人員和城鄉低保對象等繳費困難群體。各地對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的代繳標準和補貼標準按當地原代繳政策實施。
三、相關要求
各地要進一步健全參保繳費激勵機制,引導和鼓勵城鄉居民選擇更高檔次繳費、長期持續繳費,增加個人賬戶積累,逐步提高養老保障水平。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做好調整基礎養老金標準、個人繳費標準的相關工作,應將提高后的養老金及時足額發放到位。同時搞好政策宣傳,正確引導社會輿論,讓廣大群眾真正體會到黨和政府的關懷。
蘭州退休工資養老金計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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