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養老金上調方案預計在今年7月份左右公布,具體上調方案和2018年方案類似,補發時間具體看官方通知,也可參考2018年河南養老金上調方案。下面是2018年的方案細則,先請參考。
各省瞎市、省直管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各部門,中央駐豫各機關事業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18號)和《關于做好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函》(人社養司函〔2018〕13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并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務部批準,現就我省2018年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從2018年1月1日起,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含退職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勞動人事部老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二、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ǘ⿸煦^調整
1.
企業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1.3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在上述基礎上,再按企業退休人員本人2017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不含取暖補貼)的1.6%計算增加。
2.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2017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不含職業年金、取暖補貼)的2.2%計算增加。
2017年12月份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按照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計算此項增加額。
。ㄈ┻m當傾斜
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1.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準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2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2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3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35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50元;年滿90周歲6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準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準。
2.
按照本通知進行普遍調整和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標準增加養老金后,月養老金仍未達到1000元的退休人員,再增加20元,但增加后不得超過1000元。
3.
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后達不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三、資金來源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直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數據庫中增加,實行社會化發放。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其中,已完成參保登記并實行征繳發放單位的退休人員,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直接在數據庫中增加,實行社會化發放;尚未完成參保登記或沒有實行征繳發放的單位,可暫由退休人員原單位發放,社會保險機構負責組織協調原渠道代調或預調,資金暫按原渠道列支,隨后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結算。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四、工作要求
這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情關懷,直接關系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敏感度高。各地要清醒認識組織實施的復雜性和艱巨性,切實將其作為一項政治任務,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切實加強領導,加強宣傳解讀,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進行,確保7月底前將增加的養老金發放到位。同時,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等措施,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確保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拖欠。各地落實情況請于2018年8月15日前書面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執行中發現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蘭州退休工資養老金計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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