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一直備受關注。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后,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職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北京企業退休養老金上調方案是什么?2018-北京養老金上調方案最新消息有哪些?高考升學網整理了以下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平均水平提至近4000元,7月15日補發到位;最低工資標準漲至2120元/月
北京市2018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方案昨日發布。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將由目前的3770元/月,提高到每月近4000元。
此次調整針對北京市2017年底前退休、退職、退養的企業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調整從今年1月開始補發,將于7月15日發放到廣大企業退休人員手中。
每人每月普漲45元
目前,北京市養老金的平均水平為3770元/月,調整后,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將提高到每月近4000元。
據介紹,北京市2017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作運行平穩,當年基金收入1945.4億元、支出1153.7億元、結余791.7億元。此次調整后人均增長210元左右,與去年基本相當。這也是北京市第26次連續增加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
今年為退休人員增加養老金,采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相結合的方式。定額調整,就是首先給每個退休人員普惠式增加一定數額的退休費,每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都將增加45元。
同時,2018年繼續實行與繳費年限掛鉤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的辦法,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待遇偏低適當多加錢
北京將退休人員2017年年底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由高到低劃分三檔,5270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3770元(含)~5270元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3770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60元。
同時,如果退休人員按照每檔的標準發放后還低于下一檔調整后水平的,將進行差額補足。例如,養老金調整前處于“3770元(含)-5270元以下”檔位的,調整后低于3830(3770+60)元的,將補足到3830元。
北京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通過采取低者高調、高者低調的方式,保障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員能夠適當多增加基本養老金。
此外,針對退休時間早、年齡偏大的退休人員,為進一步提高他們的基本生活水平,自2007年起,北京市在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時均向高齡退休人員適度傾斜。2018年北京將繼續堅持這一做法。
對在2017年底前已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在按照上述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進行調整后,再次享受到40元至70元四個檔次的傾斜政策。即:65至69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70至74周歲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75至79周歲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80周歲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
居民養老保障再增100元
今年,北京繼續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及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標準。全市享受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待遇群體人均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和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標準。已領取基礎養老金和享受福利養老金的人員,每人每月上調95元。
對于2017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及以上人員再增加10元。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從目前的每人每月610元人均提高到每人每月710元;城鄉居民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從目前的每人每月525元人均提高到625元,此項待遇調整惠及86.6萬城鄉居民,預計7月底前發放到位。
市人社局介紹,此次養老金調整標準人均保持了2017年的增長水平,并對65歲及以上老年人適當傾斜,體現了向低收入群體和困難群體傾斜的政策。
1 最低工資標準上調120元
北京市人社局昨日發布相關待遇標準調整方案,除了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工傷保險定期待遇、企業最低工資標準與失業保險金,以及最低工資標準也將集中調整。
北京市人社局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今年,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由目前的每月2000元調整為2120元,增加120元。本次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自2018年9月1日起執行。
同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22元,調整為每小時24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52.6元,調整為每小時56元。
2 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等上調
根據傷殘等級,一級傷殘增加355元,二級傷殘增加330元,三級傷殘增加305元,四級傷殘增加280元。調整供養親屬撫恤金。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撫恤金的調整,每人每月增加185元。工傷人員傷殘津貼和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撫恤金調整,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
調整工傷人員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的調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護理費調整到4233.5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護理費調整到3386.8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護理費調整到2540.1元。工傷人員生活護理費調整,自2018年7月1日起執行。
調整五、六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用人單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級工傷人員,用人單位應當為其增加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增加額不得低于180元。
3 失業保險每檔上調244元
考慮到今年北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的實際,2018年的失業保險金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檔上調244元。
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536元;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563元;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590元;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617元;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6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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