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33845名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將得到提高,月人均增加額最低為145元。
據市人社局養老保險科科長陳兵介紹,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根據《貴州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廳 貴州省財政廳關于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的精神作出的,調整對象為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從1月起開始執行。
陳兵說,市人社局正在開展該項工作,本月底即可將應增加的及應補發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企業退休人員手中,而今年是第11年連續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養老金平均增幅為10.57%,與往年基本持平。
根據規定,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符合調整對象規定的人員采取普遍調整和對特殊群體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式。普遍調整情況為:除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外的企業退休人員按照以下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1.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10元;2.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3.5元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不足1年按1年計算,每月最低增加35元。而對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則按照參加革命工作時間增加基本養老金,1937年7月6日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5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3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10元。
特殊人員適當傾斜的方式為: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符合規定條件的企業退休人員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截至12月31日,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高齡人員,超過70周歲每滿1歲增加7元,不足一歲的按1歲計算;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的(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0元。同時符合多項條件的可以累加。
據了解,本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同時提高了企業退休(職)人員月最低基本養老金(退職生活費)標準,規定從1月1日起,退休人員月最低基本養老金標準調整為560元,退職人員月最低退職生活費標準調整為535元。
蘭州退休工資養老金計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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