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2018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和考慮到現實的物價水平,2018年養老金將迎來“十四連漲”,進一步提高養老金水平的需求。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待遇同步調整。
在每年1月份2月份左右人社部、財政部共同印發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接著各省市再進行公布養老金上調的通知,在養老金上調通知沒出來前,大家可以查看西藏自治區關于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作為參考。
西藏自治區關于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
關于做好2017年度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調整工作的通知
各參保單位:
根據自治區黨委、政府指示,在黨的十九大會議召開前,貫徹落實好《關于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藏人社發【2017】112號)規定的在2017年7月底之前完成2017年度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發放工作。
請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單位工作人員于7月17-19日,攜帶CD光盤到區社保局安置服務科拷貝調整數據,審核無誤后請打印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審批表和匯總表,經參保單位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報區社保局安置服務科。
因單位原因未能及時完成2017年度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各單位自行做好善后解釋工作。
西藏自治區社會保險管理局
2017年7月17日
我區自2017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按照國家統一安排部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財政廳印發了《關于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藏人社發〔2017〕112號)。
《通知》就“調整范圍和時間”、“調整辦法與標準”、“資金來源”、“組織實施”予以了明確。
《通知》指出,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是自2005年以來國家連續13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也是繼之后再次統一安排同步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斷增進人民福祉,進一步提高退休人員養老保障水平,使廣大退休人員能夠共享經濟發展成果。
《通知》要求,做好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既是改善和保障民生的一項重要任務,更是一項政治任務,各級相關部門要從講政治的高度出發,指定專人、嚴格把關、認真組織實施開展。各級相關部門要確保在7月底前將調整后的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到廣大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任何拖欠,切實好事辦好,為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獻禮。
蘭州退休工資養老金計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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