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乘繳費年限乘1%。以下是寧波養老金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1. 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
個人賬戶養老金 = 個人賬戶儲存額 ÷ 計發月數
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例如,假設退休年齡為60歲,根據人口平均壽命計算得出的計發月數為139個月。
2. 基礎養老金計算
基礎養老金 =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 2 × 繳費年限 × 1%
其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 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實例一、假設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000元,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假設繳費年限不同:
【舉例1】假設繳費年限為15年,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
基礎養老金 = (4000元 + 4000元 × 0.6) ÷ 2 × 15 × 1% = 480元
【舉例2】假設繳費年限為20年,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
基礎養老金 = (4000元 + 4000元 × 0.6) ÷ 2 × 20 × 1% = 640元
【舉例3】假設繳費年限為25年,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
基礎養老金 = (4000元 + 4000元 × 0.6) ÷ 2 × 25× 1% = 800元
【舉例4】假設繳費年限為30年,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
基礎養老金 = (4000元 + 4000元 × 0.6) ÷ 2 × 30× 1% = 960元
【舉例5】假設繳費年限為35年,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
基礎養老金 = (4000元 + 4000元 × 0.6) ÷ 2 × 35 × 1% =1120 元
【舉例6】假設繳費年限為40年,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
基礎養老金 = (4000元 + 4000元 × 0.6) ÷ 2 × 40× 1% = 1280元
1、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準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準為基數,2006年至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及以后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1)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2)根據不同情形,另需分別攜帶以下材料:
1、計生獎勵材料原件;
2、房貼證明:享受房貼人員,需攜帶《關于參保人員享受房貼的證明》,其中對單位或個人申報的房貼金額超過5元的,另需攜帶xxx年底之前的工資單復印件;
3、解聘材料:從事管理和技術崗位工作的女性,年齡在50-55周歲之間辦理養老金申領手續,需攜帶注有聘用期限的聘用合同或解聘書復印件;
4、工資憑證:按外商投資企業辦法計發養老待遇的人員需攜帶該人員xx年和xxx年的工資發放憑證復印件;
5、《養老人員養老金申報表(機關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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