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乘繳費年限乘1%。以下是廣州養老金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余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一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未建立個人賬戶的累計繳費年限×1.3%(計算系數)。
(一)基本養老金的基本組成:基礎養老金 個人帳戶養老金;有視同繳費帳戶的參保人另外可享受過渡性養老金;
(二)、分項計算公式:
1、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乘a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乘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乘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三)、基礎養老金:
1、關于a的取值:
當本人平均繳費指數大于等于0.6時,a=1
當本人平均繳費指數小于0.6時,a=本人平均繳費指數÷0.6
2、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乘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3、個人帳戶養老金計發月數:參照計發月數表,從40歲的233個月到70歲的56個月;
(四)、本人平均繳費指數=實際月繳費指數之和÷實際繳費月數;
(五)、本人實際繳費指數:
實際月繳費指數=本人月繳費基數÷對應的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六)、養老金的計算繳費年限: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乘1%。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1)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2)根據不同情形,另需分別攜帶以下材料:
1、計生獎勵材料原件;
2、房貼證明:享受房貼人員,需攜帶《關于參保人員享受房貼的證明》,其中對單位或個人申報的房貼金額超過5元的,另需攜帶xxx年底之前的工資單復印件;
3、解聘材料:從事管理和技術崗位工作的女性,年齡在50-55周歲之間辦理養老金申領手續,需攜帶注有聘用期限的聘用合同或解聘書復印件;
4、工資憑證:按外商投資企業辦法計發養老待遇的人員需攜帶該人員xx年和xxx年的工資發放憑證復印件;
5、《養老人員養老金申報表(機關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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