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很關注社保養老金的調整,全部省市的方案均采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的方法,由于各省市情況不同,各種調整方法的調整標準不盡相同。那么貴陽社保養老金怎么調整的,如何計算的?接下來就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各市(自治州)、縣(市、區、特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2023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23〕28號)精神,為更好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從2023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時間和人員范圍
從2023年1月1日起,對2022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和標準
(一)定額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43元。
(二)掛鉤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雙掛鉤調整:
1.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增加1.6元,繳費年限不足1年按1年計算。
2.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2022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0.7%增加。計算結果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三)單獨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不參加本條第(一)(二)款調整,按照參加革命工作時間進行單獨調整:
1.1937年7月6日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50元;
2.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30元;
3.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10元。
(四)傾斜調整。在按本條第(一)(二)(三)款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后,符合下列條件的退休人員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符合多項條件的予以累加。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滿70周歲,不足80周歲的退休人員,超過70周歲每超1歲增加4元;滿80周歲,不足90周歲的退休人員,超過70周歲每超1歲增加5元;滿90周歲及以上退休人員,超過70周歲每超1歲增加6元。計算上述增加金額時,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退休人員的年齡認定以辦理退休手續認定的出生年月為準。
2.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五)退職人員比照本條第(一)(二)(四)款規定相應增加退職生活費。
(六)企業退休的軍隊轉業干部,按照國家有關文件精神,2023年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后,達不到2023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從2023年1月1日起補足到平均水平。
三、資金渠道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需資金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地方財政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養老金調標新增支出按5%補助,所需資金由省市縣財政共同分擔。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所需資金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不足以支付的,由同級財政按規定籌集資金解決,不得擠占挪用其他社會保險結余基金。退休人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按本人退休時個人賬戶養老金占基本養老金的比例計算個人賬戶應支付金額,其余金額由統籌基金支付。未建立個人賬戶或個人賬戶余額為零的,全部由統籌基金支付。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參照上述辦法執行,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各級財政部門要保障所需資金及時到位,各級社保經辦機構做好組織發放工作,確保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到位。
四、工作要求
基本養老金調整是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心關懷退休人員的鮮明體現,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做好此次調整工作,直接關系廣大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強化責任落實,精心組織實施,準確解讀政策,正確引導輿論,全力抓好各項調整措施平穩有序落實。對執行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根據最新的養老金計算方法,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于(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乘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養老金主要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組成:
1、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準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
計算公式為: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準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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