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很關注社保養老金的調整,全部省市的方案均采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的方法,由于各省市情況不同,各種調整方法的調整標準不盡相同。那么甘肅社保養老金怎么調整的,如何計算的?接下來就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2024年甘肅養老金調整暫未公布,以下是甘肅最新養老金發放標準,僅供參考。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23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23〕28號)精神和批復意見,經省政府同意,現就2023年調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和時間
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職)人員(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2022年12月31日前已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管理的五七工家屬工和被征地農民等人員。從2023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和標準
(一)定額調整
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職)人員(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五七工家屬工、被征地農民每人每月增加33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掛鉤。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職)人員(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部分,月增加22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增加2.3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五七工家屬工、被征地農民,月增加22元。全部繳費年限中不含特殊工種、高海拔地區等折算年限。
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企業退休(職)人員(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五七工家屬工、被征地農民),以本人2022年12月份的基本養老金(含12月份辦理退休手續人員核定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0.9%;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以同類人員2022年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0.9%。
(三)傾斜調整
1、2022年12月31日前,企業(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五七工家屬工、被征地農民)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年滿70周歲至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年齡計算以退休審核機關認定的出生年月為準。
2、企業(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五七工家屬工、被征地農民)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按參保單位所在地確定的一至五類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按地區類別分別增加2元、3元、4元、10元和15元。
3、企業退休的軍隊轉業干部,本次調整后月基本養老金低于3234元的,調整到3234元。
三、資金來源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參保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按照退休時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各占基本養老金的比例,分別從其個人賬戶余額和統籌基金中列支,個人賬戶余額為零時,全部從統籌基金中列支。
根據最新的養老金計算方法,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于(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乘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養老金主要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組成:
1、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準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
計算公式為: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準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蘭州退休工資養老金計算方
時間:2024-04-15 01:0:37濰坊退休工資養老金計算方
時間:2024-04-15 01:0:10烏魯木齊退休工資養老金計
時間:2024-04-15 01:0:03紹興退休工資養老金計算方
時間:2024-04-15 0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