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林退休金調整繼續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
2024年吉林退休金調整暫未公布,以下是吉林最新退休金方案,僅供參考。
各市(州)、長白山保護開發區、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社會保險局,省直各單位,駐吉中央機關事業單位,省直經辦各統籌單位: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23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23〕28號)要求,經省政府同意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準,現就2023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時間和范圍
從2023年1月1日起,為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和標準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退休人員繳費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
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退休人員月增加額為2022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數額的1.25%。
(三)傾斜調整
以下退休人員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
1.高齡退休人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滿70-74周歲的每月增加25元;年滿75-79周歲的每月增加35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45元。
2.艱苦邊遠地區縣(市、區)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按上述標準調整后,基本養老金達不到調整后當地(所在市、縣,省直管統籌單位為。┢髽I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該水平。
(四)其他事宜
1.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2014年10月1日)后新退休人員,若目前領取臨時核定待遇,暫按目前臨時核定待遇為基數確定與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標準,待按改革后的辦法重新核定基本養老金后,已領取的待遇多退少補。
2.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符合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待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后,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重新計算待遇調整標準。
3.退休人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按照退休時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包括過渡性養老金)所占基本養老金的比例,分別從其個人賬戶余額和統籌基金中列支,個人賬戶余額為零時,全部從統籌基金中列支。
三、資金渠道
(一)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列支。
(二)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列支。
(三)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可參照本通知執行,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其中,對于應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待正式參保后再行調整待遇發放渠道,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將依據相關政策規定由各級財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參保單位按照“多退少補”的原則進行結算。
四、組織實施
(一)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由退休人員待遇發放地社會保險局按照調整辦法核定新增待遇,安排資金,組織發放。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基本養老金按原渠道組織實施。
(二)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按照屬地原則,在各級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各參保單位主管部門、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社會保險局共同組織實施。尚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應按有關程序履行審批手續。
五、工作要求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要按照省政府統一部署開展工作,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各參保單位主管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加強配合,做好資金調度,確;攫B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工資指數)〕÷2×本人全部繳費年限(工齡)×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例:50歲195個月、60歲139個月)
(3)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全部平均工資指數×本人97年以前繳費年限(工齡)×1%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于(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于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
1.退休時上年度省平工資(省平工資每年都在增加,養老金也就逐年水漲船高。所以,退休時間越晚,養老金越多);
2.本人繳費年限(包括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為繳費年限。繳費年限越長,養老金越多);
3.個人賬戶儲存額(繳費金額越多,養老金越多)。
注意:各地規定會不同,應以參保地的政策為準。
屬于法定特殊工種的職工提前退休的,養老金正常發放不減發。屬于企業因病或非因工致殘退休和按111個“優化資本結構”試點城市國有破產工業企業的有關規定提前退休的人員,每提前一年減發2%(不含個人賬戶養老金)。減發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為: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 調節金及各種補貼)*(1-提前退休年限*2%) 個人賬戶養老金。提前退休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基本養老金不再重新計算。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一般的職工都是在達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并且滿足其他條件下退休,然后每個月領取相應的退休工資,但是有些特殊工種的職工,可能會出現提前退休的情況,此時對其退休工資的計算就有所不同,此時我們是要及時的注意相關的退休金政策的變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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