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南養老金調整最新方案官方暫未公布,預計調幅和2021年相差不到,下面是2021年海南養老金調整的具體政策,可對比參考2022年政策。
各市、縣、洋浦經濟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勞動保障)局、財政局,省社會保險服務中心: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20號)要求,經省政府同意,決定從2021年1月1日起,調整我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含退職生活費),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內容
(一)定額調整
2020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已核定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從2021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定額增加基本養老金42元。
(二)掛鉤調整
退休人員按照本人月基本養老金1.8%的比例,增加本人基本養老金。此外,退休人員再按照每繳費1年(含視同繳費的實際工作年限,不含按從事特殊工種規定折算的工齡,繳費不滿1年算1年)增加1.1元的標準,增加本人的基本養老金。
(三)傾斜調整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至79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5元;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5元。
二、資金渠道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各級財政根據缺口情況予以補助;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三、組織實施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黨中央、國務院做出的重要決策部署,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周密安排、精心組織實施,把好事辦好。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要強化組織領導,統籌安排好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各項工作,加強政策解讀,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各項工作平穩有序開展。各級財政部門要做好資金保障工作,提前籌備資金,按時撥付到位。各級社保經辦機構要認真核準相關數據、及時完善信息系統,確保退休人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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