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養老金是對退休職工提供的基本養老保障。企業職工辛苦工作了大半輩子,退休年紀亦該是安享晚年的時候了。在職期間交納了社保養老保險金的職工,在退休之后是可按月領取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的。
按照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于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精神,晉城市企業養老保險各級經辦機構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克服時間緊、任務重困難,精心組織,認真落實,圓滿完成了2020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工作,全市共為符合規定的74751名企業退休人員增加了養老金,人均月增加165.9元,已于7月28日全部發放到位。
按照文件規定,此次調整范圍為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時間從2020年1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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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調整標準為:
❖每人每月增加53元,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2.1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含冬季取暖補貼)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
❖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在上述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37元。
❖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企業退休軍轉干部調整后月基本養老金低于3510元的補到3510元!
調整辦法和標準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3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2.1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含冬季取暖補貼)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
2、機關事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4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退休時職務(職級)對應的2018年12月同職務(職級)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掛鉤調整部分按機關事業單位同類人員標準調整。
蘭州退休工資養老金計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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