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后,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職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于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根據《關于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粵人社規 [2020]29號)的規定,我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于2020年1月起調整,養老保險待遇具體調整辦法如下:
一、調整對象:12月31日前(含本日)的退休人員從2020年1月開始調整;2020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養老待遇的退休人員從首次領取養老待遇之月起調整。
二、普遍調整:
1.每人每月定額增發60元。
2.按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2.2%增發。
三、傾斜調整:
1.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養老金月標準增加1元。其中對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退休人員,超過部分每超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每月再加發1元。與繳費年限掛鉤增加的增加額少于15元的,按15元發放。
公式:與繳費年限掛鉤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2-15元≥15元。
2.2020年6月30日前(含當日)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當年一次性加發720元;年齡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當年一次性加發132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的,當年一次性加發2040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的,當年一次性加發2640元;年滿90周歲不滿100周歲的,當年一次性加發4200元;年滿100周歲的,當年一次性加發7200元。不納入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
3.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經本次調整后未達到我市調整后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我市企業養老保險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退休人員在領取退休金后,若對調整金有疑問的,請向屬地社保局待遇核發科(股)咨詢。
蘭州退休工資養老金計算方
時間:2024-04-15 01:0:37濰坊退休工資養老金計算方
時間:2024-04-15 01:0:10烏魯木齊退休工資養老金計
時間:2024-04-15 01:0:03紹興退休工資養老金計算方
時間:2024-04-15 0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