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后,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職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于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全市參保企業退休職工:
目前我市2020年度企業養老金調整工作正在緊密鑼鼓進行中,部分參保退休職工通過支付寶、微信等渠道,已初步獲知本人的養老金有所變動,但這并不是最終確定的數額。為便于參保退休職工更加準確地了解2020年度企業退休待遇調整政策,現將鄂人社發〔2020〕28號文件規定的調整細則公告如下:
一、調整對象
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
二、調整時間
從2020年1月1日起執行。
三、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
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
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二)掛鉤調整
1.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
2.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調整。每人每月以本人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6%。
(三)適當傾斜
1.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
3.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4.符合勞社部發〔2020〕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同時符合上述兩個及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原則,只增加一項。
5.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即1940年1月1日至1949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12月31日年滿80周歲的(即1939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襄陽市社會養老保險管理局
2020年7月15日
蘭州退休工資養老金計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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