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后,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職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于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近日,根據全省的統一部署,我市決定從2020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這是我市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16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也是自2016年以來連續第5次同步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
今年我市調整的人員范圍為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體現公平原則,退休人員按每人每月36元增加。掛鉤調整體現“長繳多調、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統一調整辦法和標準,由兩部分組成:第一部分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按每滿一年增加2元調整,累計繳費年限尾數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第二部分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按本人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1.1%增加。傾斜調整體現對退休早、基本養老金水平偏低的各類群體的統籌照顧,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2號)精神,經市委、市政府批準,并經人社部、財政部審核同意,現將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自2020年1月1日起,對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以及按照《關于頒發〈國務院關于安置老弱病殘干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78〕104號)辦理退職的人員(以下簡稱“退職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
企業退休人員、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3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職人員、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5元;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退休人員,在每人每月增加15元的基礎上,繳費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繳費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2.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職人員,每人每月按照本人末的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6%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高齡調整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職人員,截至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年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此外,對于女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5元。
(四)適當傾斜
1.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按照本通知前述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后,月基本養老金不足3376元的,補齊到3376元。
2.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按照本通知前述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后,月基本養老金不足3376元的,繳費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繳費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1.2元。調整后的月基本養老金最高增加到3376元。
三、資金來源
本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其他人員按原渠道列支。
四、發放時間
本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于7月底前發放到位,今年1至7月份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一并補發。
蘭州退休工資養老金計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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