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后,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職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于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為貫徹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退休人員提高養老金的總體部署,根據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和自治區財政廳《關于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精神,我市及時部署,狠抓落實,積極籌措資金,于7月底完成了全市12月31日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全市涉及養老金調整的退休人員409679人;1至8月份調整補發養老金43346.52萬元,發放比例100%;月人均增加132.26元,全市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水平從2485.75增加到2618.01元。8月份,調整及補發的養老金全部發放到位。
本次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標準分為三部分:一是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4元。二是掛鉤調整,其一按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退休人員按照本人12月基本養老金的1.8%增加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以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項目為準)。其二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元(繳費年限包括按規定實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以前的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1年調整),調整不足15元的,按15元進行調整。三是傾斜調整。其一對高齡群體傾斜調整。截至12月31日,年齡為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增加一歲,養老金再增加3元。其二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按上述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高齡群體傾斜調整后,低于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齊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4元;按照退職生活費水平1.8%增加退職生活費;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元,調整不足15元的,按照15元進行調整。高齡群體和企業軍轉干部執行退休人員傾斜調整政策。
蘭州退休工資養老金計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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