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漲退休人員養老金,是國家15年來堅持的一貫原則,具有社會進步的慣性。社會在進步和發展,退休人員也要共享社會進步的成果,所以咸陽企業退休漲工資是肯定的。實際上每年的調整都是國家統一下發通知,各省市按照國家要求制定實施方案,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準后實施。根據2018年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國家通知,養老金的總體調整水平,是按照2017年各省市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確定。那么小編預測咸陽的企業退休人員漲工資增長比例也應該在5%左右。那么咸陽企業退休漲工資漲多少錢呢?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咸陽企業退休人員工資調整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由于咸陽企業退休漲工資方案官方未公布,小編暫先整理出2018年咸陽企業退休工資調整方案的信息。2018年咸陽企業退休工資調整方案如下: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楊凌示范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西咸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韓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級各有關廳、局,中央駐陜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37號)等文件規定精神,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同意并經省人民政府批準,決定對201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不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資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下同)的基本養老金(含退職生活費,下同)水平進行調整提高,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統一增加77元。
二、企業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按整年計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同類人員2015年末月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為基數增加4%。
三、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中,193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36年1月1日至1940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四、2016年調整后,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低于所在市(原行業統籌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按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后平均水平的,予以補足。
五、本次調整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參加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其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暫未納入統籌發放的,按現行發放基本養老金(或退休費)渠道墊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