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參保人員因一些特殊的原因,而導致需要補繳養老保險保費,每個地方的補繳養老保險保政策是不同的,那么2018年北京養老保險補繳新政策,北京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規定有哪些?高考升學網整理了以下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2018年北京養老保險新政策出臺啦
養老保險不僅是老年人關注的問題,也是參與養老保險購買的所有參保人關注的問題,特別是到了我們領取養老金的時候,養老金能夠領取多少,這將關系到我們老年之后的生活。人們關注的問題自然也是國家關注的問題,為了給參保人提供更好的養老保障,我國將根據當地的政策和經濟狀況對養老保險進行相應的調整。那么,2018年北京養老保險有什么新的政策呢?
根據最新規定:凡是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到了法定退休年齡累計交費不滿15年的參保人,除了2011年6月30日(含)前已經參保繳費且延長繳費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至滿15年,其他情況不能一次性補繳剩余的年限,現規定只能延長交費到滿15年再申領養老待遇。所以,現在社會養老保險一般是不能一次性交滿15年的保險費。這個規定將會在2018年1月1日開始執行。
所以從2018年1月1日開始,已經60周歲但未參保繳費的居民,政府將不再發放老年人生活補助,45周歲到65周歲但未參保繳費的居民,也不再允許一次性繳清15年的養老保險費。這個政策也會陸續在各個地區實行,還沒有實行的地區近期可以關注一下。
養老保險繳費“斷檔”出個人補繳辦法
市人力社保局近日公布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實施細則》,其中規定,在存檔機構以個人名義委托存檔的北京市城鎮戶籍人員,因各種原因未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或有繳費中斷情況的,其在國家規定勞動年齡內(不包括已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人員)可向存檔機構提出書面補繳申請。這也是北京市首次出臺養老險繳費“斷檔”的個人補繳辦法。
北京最低可只補繳1個月養老保險
市民具體辦理養老險補繳時,最低可只補繳1個月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最多則可補繳1992年10月之后的全部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補繳人員須填寫《北京市個人委托存檔人員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承諾書》和《北京市個人委托存檔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申辦單》,申報辦理補繳手續。對于檔案關系在用人單位的北京市城鎮人員,申請時個人的社會保險關系無需辦理轉移手續。
另外,由于用人單位原因,應繳但未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出書面補繳申請,并提交本單位成立、存續的證明材料(營業執照、開辦文件等),以及補繳期間與參保人存在勞動(聘用)關系的證明、工資收入憑證等。
北京享失業險期間不能補繳
按照細則,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被判刑勞教收監執行期間、辦理外埠戶籍進京之前、辦理本市戶籍農轉非之前四類時間段內,如果未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用,是不能夠申報辦理補繳的。
據悉,個人申請補繳基本養老保險時,相應年度繳費工資基數檔次分為三檔:第一檔為補繳年度上一年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第二檔為補繳年度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第三檔為補繳年度繳費工資基數下限。
目前,補繳年度繳費工資基數檔次及計入個人賬戶比例表已在市人力社保局網站公布,市民可登錄查詢。
北京補交養老保險手續辦理
個人委托存檔的北京市城鎮人員:由本人到存檔機構申報補繳手續,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的原件及復印件。
檔案關系在用人單位的北京市城鎮人員:由本人到戶口所在地存檔機構申報補繳手續,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正在履行的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書)原件及復印件,用人單位提供的申請人檔案原件。
檔案關系不在存檔機構或用人單位的北京市城鎮人員:在其戶口所在地存檔機構辦理個人委托存檔等手續后,再按以上第一條辦法辦理補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