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的上調對于廣大職工來說,是一件大事,畢竟事關退休后的基本經濟生活,那么2018年河北養老金上調通知是怎樣的呢?下面一起來了解下。
2018年河北養老金上調通知
近日,人社部、財政部共同印發通知,決定從2018年1月1日起,為2017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確定。
三、調整辦法: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要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調整辦法大體統一的原則,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我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嚴格按照人社部、財政部確定的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原則,采取了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兼顧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特點,合理確定了調整辦法和具體標準,并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傾斜照顧。
河北養老金調整水平為何確定為5%左右?
此次調整,總體調整水平為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這是國家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兼顧養老保險制度長期可持續發展作出的慎重決策。
養老金調整水平,主要考慮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以及基金支撐能力等因素確定。
經過多年的改革開放,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經濟增速放緩,職工平均工資漲幅平穩,物價增幅略低于上年同期。同時,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不斷增加,加之人口老齡化加速發展,繳費人數與領取待遇人數的撫養比不斷下降,養老負擔越來越重,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壓力不斷增大。
按5%左右調整退休人員待遇,適當放緩養老金增速,既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在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的基礎上,實現了廣大退休人員適當分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更有利于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員的長遠權益,使人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也更可持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