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1980年加入政府的公務員,若選擇在今年退休,能拿到多少退休金呢?以高級公務員退休前月薪10萬港幣為例,在舊退休金計劃下,可以一次性拿到280萬港幣酬金,之后每月發放5萬港元生活費,直至百年歸老。
這是仿效英國公務員退休保障的“長俸制”,對全體公務員有效,但特別有益于在政府年期較長的高級公務員,為獎勵他們的服務而發放的期滿傭金。如果公務員能稱職和清廉地工作至退休年齡,則可以領取一次性領取豐厚酬金,之后每月還獲得相當于退休前月薪60%至80%的退休金。
如此豐厚的退休金,加上穩定的工作環境,使得公務員在香港一度是最理想的“鐵飯碗”選擇。但這般好福利已是過去時,最近30年香港公務員退休保障制度經歷兩次大的改革,現在公務員退休金和私企待遇相差無幾。
第一次改革在1987年,著重點是延遲退休年齡、提高舊制度的靈活性,待遇方面則未有減少。政府規定,自1987年7月1日后新加入的公務員,退休年齡由之前的55歲延長至60歲,且不準提前退休。警察、海關人員等因為體力消耗大,退休年齡仍為55歲。此前舊制度下的退休年齡為55歲,若有全家移民海外等合理原因,甚至可以申請45歲便退休。但舊制也規定,要服務政府至退休才能拿錢,若公務員在退休前離開政府,未來的退休金會一筆勾銷。
新制度允許服務政府滿10年的公務員即使離職,退休時也可以按比例領取退休金。新制度還調高退休后一次性領取薪酬的上限,由25%提高至50%。以新退休金計劃為例,上述公務員可以選擇一次性領取507萬港幣,之后終身享有每個月3萬元港幣退休金的方案。為方便公務員知曉退休后的收入情況,政府網站上有專門的退休金計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