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保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實現并軌
隨著國家一批惠農政策的實施,廣大農民在享受種地不交稅、上學不付費、看病不太貴等惠民政策的基礎上,又迎來了養老不犯愁的好光景。2009年,國務院決定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來鳳縣作為全國首批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縣之一,在我州率先啟動新農保工作。2010年,巴東縣納入國家第二批新農保試點。2011年7月,我州8縣市全面啟動新農保,同時啟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湖北省關于實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要求,我州建立起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制度規定: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其他社會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本人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及國家規定的其他養老待遇的城鄉居民,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55元。
據了解,我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政府補貼構成。個人繳費標準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12個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其中,省級財政每人每年配套資金20元,地方財政每人每年配套資金10元。個人繳費及財政配套資金全部計入個人賬戶。對重度殘疾人繳費困難群體,縣市人民政府為其代繳全部最低標準養老保險費。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終身支付。目前,調整后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為每人每月70元;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余額除以139(與現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后,個人賬戶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另可享受10個月養老金(死亡當月領取的養老金)的喪葬補助費。
截至4月,我州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1474342人,參保率達到99.3%。
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上調至70元
經國務院批準,自7月1日起,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礎上增加15元,提高幅度為27.3%。提高待遇從7月1日執行。
提高標準所需資金,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這是自2009年我國啟動新農保試點以來,我國首次統一提高全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2009年我國啟動新農保試點,當時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
根據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的有關要求,我州人社部門于3月初啟動調待工作,各級社保經辦機構迅速核對人員信息、測試提標系統、積極籌措資金、暢通撥付渠道,全州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提標工作于4月底圓滿完成,共為符合條件的52萬城鄉老年居民增加了基礎養老金,由原來的55元/月增至70元/月。
據介紹,提標后,全州月增加養老金支出780萬元,靜態計算全年正常發放需支付基礎養老金4.3億元。從4月份開始,提標后的基礎養老金正常發放,同時為51.5萬城鄉老年居民補發7月至3月提標養老金6800萬元。近5000名已申報死亡或未參加生存年檢暫停享受待遇人員的相關信息核實、待遇補發工作正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