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出臺新政、財政補貼等方式,補上了最后一個政策“盲點”,建立100%覆蓋全市城鄉居民人口的養老保險制度。今日起,《中山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正式施行,即使是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無業戶籍居民,只要年滿60周歲均可免繳費領取基礎養老保險金55元/月。據了解,養老保險新政中設定繳費標準為每月10元、20元、30元、40元、50元5個檔次,可供市民選擇。
無業居民養老納入保險體系
據介紹,中山從2005年實施農村基本養老保險后,已經建立起覆蓋全市城鎮職工、農民的養老保險制度。至2010年底,全市農保參保70 .64萬人,農民參保率達99%,基本實現了農保全覆蓋。此次施行的《辦法》,適用于16周歲以上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本市戶籍農村居民、本市戶籍未就業城鎮居民,實現了養老保險制度的全覆蓋。
與此前覆蓋就業人群、自愿共濟的養老保險制度有所區別,新出臺的《辦法》具有更多的福利性。養老保險金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支付終身,其中基礎養老金部分由市財政全額補貼,計發標準按國家和省規定確定為55元。也就是說,《辦法》實施后,已滿60周歲、未參加城鎮養老保險和農保的城鄉無業居民將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據介紹,市人社局也可根據城鄉居民生活水平、社會物價水平,提出基礎養老金月計發標準調整方案,報請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個人賬戶余額可退還
據介紹,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采取自愿參保原則,由所在村(社區)收集戶口簿復印件等參保資料,市民可到戶籍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統一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同一參保人不能同時參加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兩種基本養老保險。
考慮到參保人的經濟水平,《辦法》規定的繳費標準設為每月10元、20元、30元、40元、50元5個檔次,由參保人自行選擇其中一個檔次繳費,同一戶口簿內的參保人選擇同一繳費標準繳納養老保險費。參保人原則上應按月繳費,也可以按年繳費,但一年只能選擇同一個繳費方式和繳費標準。
個人賬戶養老金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含利息)除以139。例如,若選擇50元/月檔連續繳費15年,則個人賬戶養老金儲存額累計為9000元,算上利息后,除以139約為65元。再加上基礎養老金55元,約每月120多元。若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將退還給其繼承人。
將逐步實現居民100%參保
據介紹,《辦法》的繳費規定為45歲-60歲的參保人應按年繳費,并允許補繳養老保險費,但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16歲-45歲的參保人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少于15年,不足15年的繼續繳費至滿15年的次月起,方可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據中山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中山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農村養老保險的人數大約有幾千人,新出臺的辦法針對的主要是這一人群。接下來,將對全市居民進行拉網式的調查登記,對沒有參保的居民加大宣傳、發動,在新規的5個檔次中進行選擇,逐步實現居民養老保險100%全覆蓋。
養老金計費方法
◎繳費標準設為每月10元、20元、30元、40元、50元5個檔次,由參保人自行選擇其中一個檔次繳費,同一戶口簿內的參保人選擇同一繳費標準繳納養老保險費。
◎比如,選擇50元/月檔連續繳費15年,則個人賬戶養老金儲存額累計為9000元,算上利息后,除以139約為65元。再加上基礎養老金55元,約每月120多元。若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將退還給其繼承人。
養老金全覆蓋
◎16歲-45歲的參保人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少于15年,不足15年的繼續繳費至滿15年的次月起,方可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