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實現“十一連調”,近28.8萬人受益
月平均基本養老金升至1947.3元
廣西新聞網-當代生活報訊(記者黃婧通訊員農健徐麗)5月5日,記者從南寧市社會保險事業局獲悉,截至4月27日,南寧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調整工作已全面完成,全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月平均增加192.4元,月平均基本養老金已達到1947.3元,共惠及南寧市28.8萬名企業退休人員。
據了解,這是南寧市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十一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此次調整人員范圍是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于12月31日前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含在12月按規定核定基本養老金,并在1月按月發放的人員)。此次調整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調整標準為:定額調整部分,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20元;掛鉤調整部分,對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人員,從繳費年限滿15年起計算,繳費每增加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5元;適當傾斜部分,一是對至12月31日已年滿70周歲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從年滿70周歲起,每年長1周歲,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6元;二是對至12月31日仍在南寧市艱苦邊遠地區(橫縣、上林縣、馬山縣、隆安縣)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4元。
據悉,此次調整后,養老金的發放將通過補發和正常發放兩種方式進行,即先補發1-4月待遇調整的差額,全市共補發基本養老金22194萬余元;自5月份起,調整后的養老金正常按月發放。
調整后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怎么算
企業退休人員
李先生為南寧市某企業退休人員,1939年5月出生,截至12月31日已年滿75周歲零7個月,1962年4月參加工作,1999年5月辦理退休手續,1999年6月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連續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37.2年。李先生調整的基本養老金如下:①普調增120元;②按繳費年限調增111元,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從繳費年限滿15年起計算,繳費每增加1年(按累計繳費換算為年,保留1位小數點)增加5元[(37.2年-15)×5元];③按年齡調增42元[70周歲以上的人員,從年滿70周歲起,每年長1周歲(不滿1周歲的按1周歲計算)增6元,7周歲×6元]。根據上述三項合計,李先生此次調待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73元。
自由職業者
陳女士為南寧市自由職業者,1956年2月出生,截至12月31日已年滿58周歲,1996年7月開始實際繳費,2011年6月辦理退休手續,2011年7月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連續繳費年限15年整。陳女士調整的基本養老金如下:普調增120元;陳女士此次調待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