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7月起,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再漲5元?月,達到每人每月100元。調整之后,將比國家統一規定的標準高出30元?月,我市按照省的標準發放基礎養老金。
據了解,我省自2009年先后開展新農保和城居保試點,2012年基本實現制度全覆蓋,2013年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并實現人群全覆蓋。為更好保障城鄉老年居民基本生活,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和省政府有關提高底線民生保障標準政策的要求,我省將提高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標準列入十件民生實事,自2013年起數次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
繼2013年1月起從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65元,7月提高到95元后,自7月起,將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比國家統一規定高出30元。
市人社局介紹,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且達到退休年齡的城鄉居民,領到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一是個人賬戶部分按月發放的金額,每人繳費不同,每月發放的金額也不同;二是財政補貼的基礎養老金,這部分由政府全額支付,所需資金由各級財政分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