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是2006年工資制度改革時確立的,公務員實行國家統一現行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是2006年工資制度改革時確立的,公務員實行國家統一職務與職級相結合的工資制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2006年工資制度改革實施以來,基本工資制度順利入軌,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工作有序推進,事業單位的績效工資也在穩步實施。與此同時,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分配領域仍然存在工資結構不合理、工資正常調整機制不健全、工資差距調控機制不完善、基層工作人員待遇普遍相對偏低等突出矛盾和問題,需要通過深化改革逐步加以解決。
這次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有三個方面的主要改革方向:
第一個特點,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同步進行。
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實行退休費制度,個人是不用繳費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后,實行與企業等城鎮從業人員統一的統帳結合的制度,要實行個人繳費。但是現行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中沒有考慮個人繳費的因素,而且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基本工資標準已經多年沒有調整,在推出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時,國家決定適當提高基本工資標準,以盡可能使大部分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個人繳費后的當期收入不降低,為順利推進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創造條件。
第二個特點,重在優化工資結構。
按照現行工資制度,公務員工資分為三部分,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也是三部分組成的,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這三部分應該說發揮著不同的職能作用。按照工資不同組成部分的功能定位,合理的工資結構應該是基本工資占主體,其他工資項目為補充。而2006年工資制度改革以來,基本工資沒有調整標準,在工資中的比重持續下降,形成了不盡合理的工資結構,這不利于充分發揮基本工資的作用,不利于加強中央對工資分配關系的調控。
提高基本工資的比重有兩個途徑:一是逐步提高基本工資的標準;二是將部分津貼補貼或者績效工資納入到基本工資里面。這次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將通過調整機關工資標準,并將部分津貼補貼或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適當提高基本工資的比重。在完善工資制度的同時,凍結規范津貼補貼工資增長,各地各部門不能自行提高津貼補貼水平和調整津貼補貼標準,要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改革性補貼政策和考核獎勵政策。今后要通過建立基本工資標準的正常調整機制等措施,逐步實現基本工資在工資中占主體。
第三個特點,進一步體現工資待遇向基層傾斜。
我國機關事業單位近4000萬在職人員,有近800萬人在鄉鎮工作,他們長期工作在一線,條件相對艱苦,工資水平普遍相對偏低。落實中央加強基層干部隊伍建設的要求,為穩定基層工作隊伍,鼓勵人員向基層流動,通過建立鄉鎮工作補貼制度,適當提高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
至于工資到底漲多少,從剛才我介紹的這次完善工資制度的特點,可以看出,首先這次調整基本工資標準要將部分規范津貼補貼納入基本工資,在基本工資標準提高的同時,規范津貼補貼要按相同的額度相應減少,這部分收入并沒有增加。其次,這次調整基本工資標準,與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同步進行,增加的基本工資大部分是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個人繳費的改革成本?紤]這些因素,實際增資幅度并不大。按全國平均水平計算,月人均實際增資300元左右。需要說明的是,由于基本工資實行全國統一標準,而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因各地工資水平的不同存在差異,對工資收入水平較高地區的部分人員,這次增加的工資可能不足以完全彌補個人繳費,當期收入還會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