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遲退休改革慢一點不是壞事
面對人均預期壽命不斷延長,人口逐步老齡化趨勢,實行延遲退休改革或有必要。從目前的數據來看,我國企業職工的退休年齡,確實也有些過早。這一定程度上,也對社保金的繳納形成收支壓力。
不過,也應該看到,延遲退休改革在社會上仍存在爭議。而爭議最多的地方就在于,延遲退休導致民眾覺得“交錢的時間長了、領錢的時間短了、自己吃虧了”,尤其是在養老多軌制的情況下,任何利益的觸動,也會帶來社會公平的問題。所以,對這個分歧的解決,必須秉持小心謹慎的態度。
應當看到,發達國家推動延遲退休,都并非一蹴而就,而要經歷漫長過程,如美國把退休年齡從65歲延遲到67歲,要花到15年的時間。因此,相關部門采取“小步慢走”的改革策略是正確的。攸關全民福利,改革當盡可能慢一點,甚至必要時停一停,多傾聽公眾的聲音,這并不是壞事。
當然,延遲退休改革的要義,并非只有“慢”而已。事實上,這樣的改革更須以社保制度實現全面公平正義為前提。
例如,目前的社保制度設計中,企業養老負擔過重,養老資金的來源,以員工和企業為主,財政資金的支持有限,養老金空賬的癥結也在于此。如果因此用延遲退休來緩解這一問題,政策的經濟理性有余,人文關懷卻不足。而在許多發達國家,養老資金的來源中,國家財政資金要占到一半左右,相比之下,我國財政對于養老資金的支持,還有很大提高空間。唯有財政支持到位,延遲退休才有改革的合法性,公民良好養老待遇才有保障。
還有,在一些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存在著提前內退的特殊福利。一些公職人員“內退”,待遇不僅不縮水,甚至反而會提高。之前媒體就曝光了河北省黃驊市公務員提前離崗“提高三級工資”的做法。如果推行延遲退休改革,普通人作為福利受損人群不得不承受改革的代價,而一些體制內就業者卻可以通過“內退”等制度缺口,規避改革,那無疑是不公平的。
所以,在養老公平,企業、公民養老負擔過重的當下,延遲退休改革不能單兵突進,我們在學習國外延遲退休經驗的同時,也要在構建公平正義養老制度上多做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