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晚報訊(記者蔣建波)昨日,呼和浩特晚報記者采訪獲悉,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從加強基金管理和監管兩方面做好有關工作,有效防范、及時化解基金管理和運行風險,冒領騙取養老金行為將受到嚴處。
隨著“十個全覆蓋”工程深入推進,各級財政補助力度不斷加大,參保人數也在增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規模越來越大,基金管理和運行風險也日趨多樣化、復雜化,為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要求進一步落實基金專戶存儲、分賬核算、分別計息、?顚S、不得相互擠占或調劑等有關規定,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違反這些規定,更不得將基金截留、擠占、挪用、公款私存、違規投資運營或用于平衡財政預算等;有條件的地區,要積極引導參保群眾充分利用“內蒙古12333”手機客戶端、“社會保障卡綜合服務點”,保費批量劃轉等方式繳納保費,減少繳費環節和現金接觸,降低基金安全風險。暫不具備條件的地區,要督促嘎查村(社區)協辦員及時上繳基金,減少滯留時間,確;鸢踩换鹨凑兆灾螀^和本地區規定的標準進行支出,任何地區、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增加支出項目、提高支出標準或擴大支出范圍。在強化基金監督方面,我區要求,各地要不斷健全完善基金監督舉報制度,并通過設立舉報信箱、公布舉報電話和通信地址等方式,進一步暢通舉報渠道,同時,對舉報案件進行及時核實、查處;嚴厲打擊騙取基金行為,對死亡冒領、虛報冒領、通過欺騙手段冒領養老金等行為,在責令其退回所騙取金額的同時,要堅決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予以處罰;對在社會保險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等違法違紀行為,應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