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標準是啥?在哪些地方繳?
Q:哪些人可以參加鄭州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A: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具有鄭州市戶籍、沒有納入行政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或不符合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城鄉居民,可以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Q:繳費標準是怎樣確定的?
A: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以下簡稱參保人員)可以從下列17個檔次中任選一檔繳費。分別是: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月1日新增4000元和5000元2個繳費檔次。政策規定繳費多少與享受待遇后領取的養老金多少掛鉤,多繳多得。
Q:政府的繳費補貼政策規定及標準是多少?
A:多繳者多補:年繳100元補60元,年繳200元補65元,年繳300元補70元,年繳400元補75元,年繳500元補80元,年繳600元、700元補90元,年繳800元、900元、1000元補100元,年繳1200元、1500元、2000元補150元,年繳2500元、3000元補200元,年繳4000元補230元,年繳5000元補230元。
Q: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年度是怎樣確定的?
A:鄭州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年度為自然年度,即:從每年的1月1日至當年的12月31日。
Q:城鄉居民第二年怎樣繳納養老保險費?
A:已參保居民再次繳納養老保險費時,應持參保人員的身份證直接到就近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指定繳費的銀行繳費。
Q:居民可以在哪些金融機構繳費?
A:參保居民可以就近到鄭州市行政區域內的郵政儲蓄、建設銀行、農業銀行和交通銀行的任意一家營業網點繳納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費。
Q:參保居民一次可以繳納多長時間的養老保險費?
A:《鄭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規定,參保人員應當在同一自然繳費年度內以貨幣形式一次性足額繳納當年的養老保險費(一次性補繳除外)。也就是說,每年只能繳納一年的養老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