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城市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比例標準是不一樣的,可以向當地的社保局咨詢!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的通知》,用人單位應當自注冊成立之日起30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企業代碼證書等有關資料,向注冊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日內予以審核,為用人單位發放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用工30日內須為職工申報繳納養老保險
根據要求,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并申報繳納養老保險費。職工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為申報,代為申報的繳費明細以及變動情況應經職工本人簽字認可,由用人單位留存備查。
在繳費年度末,用人單位應到經辦機構辦理下一繳費年度的繳費申報。
繳費基數為上年度本單位工資總額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規范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參保單位和職工應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如實申報單位工資總額和職工個人工資收入。參保單位以上年度本單位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
欠費需繳納滯納金或利息
市人社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根據省人社廳相關通知要求,用人單位應在每月月底前繳納當月的基本養老保險費,逾期不到賬即為欠費。欠費天數計算起點為應繳月份的次月1日。逾期未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將加收滯納金,并處以欠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不過,如用人單位因不可抗力造成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并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的,或用人單位提供擔保與經辦機構簽訂延期繳費協議的,可申請延期繳費。延期繳費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