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參保人更換工作地后,對于養老保險異地轉移接續的問題上不是很清楚,本文小編為您介紹養老保險異地如何轉移接續?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
養老保險異地轉移接續流程: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的規定,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由原參保所在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參保人轉移到新參保地。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是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二是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但對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三是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受以上年齡規定限制,應在調入地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四是打印《繳費憑證》。參保人離開就業城市前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離職證明(加蓋單位公章)、社?ǖ骄蜆I城市的社保局或本市各鎮(街)社保辦事處打印本人在本市參保的《繳費憑證》。
五是申請轉移接續。參保人持《繳費憑證》到新就業參保地的社保機構申請辦理養老保險關系接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