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對于個稅優惠,美世稱,兩種優惠形式都有較大可能性,即,或每月固定額度優惠,或與個人計稅基數百分比掛扣!皟灮莸念~度也可能會伴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而建立長效調整機制,尤其是針對固定額度形式。”
美世認為,個稅遞延養老保險覆蓋群體涉及對象可能比較全面,會包括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
針對不同群體,方案或設置不同繳費方式,例如單位代辦投保、本人自行投保等。
對于領取條件,通常國內養老產品的領取條件設置為退休、領取日前全殘/身故或者移民。為了體現該產品的靈活性,也可能會參考國外的退休前提前領取而補繳稅款設計。
為了鼓勵員工積極參加,同時更好地惠及廣大職工,可能設置比較有競爭力的管理費用。
而對于不同保險公司的個稅遞延養老保險產品間轉移,美世認為,根據2012年討論稿的建議,以及企業年金的現行做法,當員工離職時,或將允許賬戶的變更轉移。
七成企業有考慮
此前,上海個人延稅型養老保險方案將產品定為契約型,產品形式為萬能型、分紅型保險;采用EET的稅收遞延模式。
對于稅收優惠方面,上海方案定為企業年金和個人養老保險賬戶共享稅前列支額度,其中個人養老保險賬戶稅前列支700元,企業年金賬戶可稅前列支300元。有保險公司測算,這一試點將為上海帶來每年超過百億元的保費,推廣到全國范圍則有望帶來千億元級別的保費增量。
某壽險公司總裁對《證券日報》記者稱,個人稅延型養老保險如果能在稅收遞延的優惠基礎上,使得資金能夠取得跑贏通脹的增值表現,將更具吸引力。
去年年底,美世發起的相關調研顯示,對于個稅遞延養老保險實施稅優的政策,參與調研的企業普遍看好,其中近七成企業將會考慮引入該產品,而這些企業中約有七成目前尚未實施補充養老計劃;已有補充養老計劃的企業中大部分也會對其現有計劃進行相應調整。
另外,調研還發現,員工對個稅遞延商業年金產品持有歡迎態度,將近六成的參加調研員工愿意購買個稅遞延型年金產品,愿意投入的資金平均值大約是基本月薪的6%。
此次調研共有133家企業參加,55%的企業來自制造、化學化工和信息技術通信行業,其中超過40%的企業規模超過1000名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