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者跨地區轉移可申請繼續參保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者,在繳費期間戶籍遷移、需要跨地區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的,可在遷入地申請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并按遷入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已經按規定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無論戶籍是否遷移,其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
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是今年全市建設“幸福長春”確定的20件實事之一,自今年1月1日起,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在原每人每月70元基礎上增加50元,達到每人每月120元,標準提高后,我市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待遇標準與省會城市和副省級城市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