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活就業人員可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日前,市人社局、財政局下發通知規定,在城鎮從事靈活就業的我市戶籍城鄉居民,可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記者了解到,自文件下發之日起,未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年齡在16周歲以上,男未滿60周歲、女未滿55周歲,在城鎮從事靈活就業的我市戶籍城鄉居民或持有我市公安機關核發居住證居民(不含在校學生),本人自愿,可以以個體身份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據工作人員介紹,此類參保人員可按月、按季或按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為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繳費確有困難的,繳費基數可按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100%,由本人自主申報確定。
根據省有關規定,參保人員不得以個體身份往前追溯補繳養老保險費。參保人員同一時間不得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重復參保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不滿15年的,可按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人社部令第13號)有關規定,延長繳費至滿15年后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按照人社部有關規定,將養老保險關系由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