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破除養老雙軌制機關事業單位個人繳8%
我省在全國率先破除養老“雙軌制”工資和補貼都納入繳費基數個人賬戶須由個人繳費
我省破除養老保險制度“雙軌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將按照基數的8%繳納養老保險。記者昨日采訪了解到,山東省政府發布《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單位將按照工資總額的20%繳費,工作人員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此外,新政設立了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退休的人員,新舊兩辦法同時計算養老金待遇,以就高不就低的原則發放,并設置封頂限制。
【背景】養老制度公平呼聲漸高
省人社廳廳長韓金峰表示,上世紀90年代以前,我國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實行大體相同的退休制度,即退休費由單位負責,標準按退休前工資水平的一定比例確定。隨著國有企業改變統收統支體制,逐漸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企業率先實行了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而機關事業單位一直沿用原有退休制度,形成了養老保障的“雙軌制”,并逐步暴露出一些矛盾:一是現行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費用由財政或單位承擔,單位之間負擔畸輕畸重,一些地區和單位,特別是一些基層事業單位退休費不堪重負,無法保證及時足額支付。二是由于制度模式不同,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養老保險跨地區關系轉移接續困難,制約了人力資源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三是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養老待遇確定和調整難以統籌協調,待遇差距拉大,對“雙軌制”、“待遇差”等問題,社會反映強烈,要求實現養老制度公平的呼聲漸高。
此前,我省選取近60萬人作為測算樣本,進行了深入細致的測算,并在7個市啟動先期模擬運轉,為實質性操作積累了經驗。1月4日,國務院《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印發后,我省結合實際制定了《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成為國務院《決定》發布后,首個啟動改革的省份。
【比例】個人繳8%由單位代扣
據了解,此次新政適用于我省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以上人員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以上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