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如何過渡?
自改革之日起設10年過渡期。改革后的養老金待遇,一直是大家關注的焦點為了實現增量改革,實現平穩過渡,山東的改革方案堅持了“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中人逐步過渡辦法”的原則。改革前已經退休的“老人”,原待遇不變,并參加今后的待遇調整。其中,符合規定的待遇項目,經審核確認后,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其他項目,仍從原渠道列支。改革后參加工作的“新人”,退休時執行新的養老金計發辦法,基本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基礎養老金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多繳多得”,繳費越多,待遇水平越高。
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是此次改革的難點。我省規定,將改革前的工作年限確定為“視同繳費年限”,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同時,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一定比例的過渡性養老金。
我省規定,為更好保持“中人”待遇平穩過渡,自改革之日起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辦法對比,新辦法計發的基本養老金低于老辦法的,按老辦法補齊;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高于老辦法的,高出部分分年度按比例予以封頂限制。
●去了新單位咋辦?
轉移前后繳費年限連續計算。此次改革也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時,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作出了規定。改革后,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與企業職
工等城鎮從業人員統一實行統賬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兩者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是一致的。這有利于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和企業職工之間的有序流動。一是機關事業單位參保人員在同一統籌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