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統一、五個同步”!耙粋統一”,即改革現行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養老制度,建立與企業職工等城鎮從業人員統一的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同樣的繳費標準、計發辦法、調整機制,從制度和機制上化解“雙軌制”矛盾!拔鍌同步”,即:(一)機關與事業單位同步改革。機關和事業單位目前雖然在人事管理、工資和福利制度等方面的政策有區別,但歷史上一直實行相同的退休制度。同步推進改革在制度設計上沒有重大障礙,也能避免單改事業單位引發的攀比。(二)職業年金與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同步建立。通過建立職業年金,形成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在優化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結構的同時,保持待遇水平總體不降低。(三)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工資制度改革同步推進。堅持增量改革的原則,在建立個人繳費制度的同時適當增加工資,以減輕參保人員當期收入負擔,增強繳費的承受能力。(四)待遇調整機制與計發辦法同步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調整,不再與同職級在職工作人員工資增長掛鉤,而與企業退休人員統籌安排,充分體現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原則。(五)改革在全國范圍同步實施。借鑒已有改革經驗,在充分研究論證基礎上,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不再搞局部試點,可以避免先改與后改的矛盾。
三、改革的具體政策
實施范圍!稕Q定》規定: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這樣規定,主要是為了與現行機關事業單位編制管理和經費保障制度相適應。對于編制外人員,目前大都依法簽訂了勞動合同,要通過繼續推動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保障他們的養老保險權益。另外,考慮到離休人員的實際情況,不納入這次改革的范圍,離休待遇的調整由中央有關部門另行制定政策,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繳費比例!稕Q定》規定,單位按工資總額的20%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8%繳費,本人繳費工資高于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部分不納入繳費工資,低于平均工資60%的以60%為基數繳費,即“300%封頂、60%托底”。個人繳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統一計息。
計發辦法。改革后的“新人”的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構成;A養老金以社會平均工資和本人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每繳費1年計發1個百分點,即繳費年限越長,待遇水平越高。個人賬戶養老金根據本人個人賬戶累計本息,除以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