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系轉移:繳費期間隨戶籍可跨省市區轉移
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在繳費期間戶籍遷移、需要跨省市區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可在遷入地申請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并按遷入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本省內轉移的,可隨戶籍轉移養老保險關系。已經按規定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無論戶籍是否遷移,其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
優待補貼:高齡老年人生活補貼共分三檔
根據規定,對城鄉居民中一、二級重度殘疾人、五保戶繳費特困群體,由縣、區政府按照最低繳費檔次100元為其代繳全部養老保險費;對城鄉居民中計劃生育“兩戶”家庭(獨生子女領證戶和二女節育戶),由縣、區政府按照最低繳費檔次100元為其代繳30元養老保險費。
此外,將高齡老年人生活補貼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發放范圍,合并發放。高齡老年人生活補貼發放標準為:100周歲以上每人每月160元,省級財政承擔100元,不足部分由市、縣(區)財政各承擔50%;90-99周歲每人每月100元,省級財政承擔60元,不足部分由市、縣(區)財政各承擔50%;80-89周歲每人每月50元,由市、縣(區)財政各承擔50%。
參保人員死亡,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可以依法繼承。已經領取待遇的,從次月起停止支付養老金。建立待遇領取人員喪葬補助金制度,補助標準為中央和省級12個月基礎養老金之和,所需資金由省級財政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