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從事特殊工種人員的養老保險怎么繳納
在井下、有毒、有害、高溫、高空等特殊工種工作的職工,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前退休。
改革前從事特殊工種的工作年限可以繼續折算工齡,視同繳費年限,但折算的年限最長不得超過5年,之后不再折算工齡,應通過工資分配政策和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彌補從事特殊崗位工種人員因繳費年限短對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影響。
七、特殊工種退休需要具備的條件
特殊工種的退休條件凡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人員,按特殊工種辦理退休手續時,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退休的年齡是: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2、繳費的年限是:1992年底前參加工作的連續工齡(含繳費年限)滿10年,1993年以后參加工作的繳費年限滿15年;個體工商戶及其幫工、自由職業人員連續工齡(含繳費年限)滿15年,按本市城鎮養老、醫療辦法實際繳費年限滿5年(實際繳費滿5年是指1993年1月1日以后在本市城鎮單位繳費且記入個人帳戶的繳費年限與參加個體工商戶及其幫個工或自由職業養老、醫療保險后的繳費年限之和)。
3、從事特殊工種的年限:必須是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10年;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9年;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8年。另外,職工從事多個特殊工種的,可將其從事特殊工種的實際工作年限相加計算,但是在決定退休條件時應根據這幾個特殊工種要求從事工作年限最長的一種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