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什么條件下特殊工種可以提前退休
凡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人員,按特殊工種辦理退休手續時,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退休的年齡是: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2、繳費的年限是:1992年底前參加工作的連續工齡(含繳費年限)滿10年,1993年以后參加工作的繳費年限滿15年;個體工商戶及其幫工、自由職業人員連續工齡(含繳費年限)滿15年,按本市城鎮養老、醫療辦法實際繳費年限滿5年(實際繳費滿5年是指1993年1月1日以后在本市城鎮單位繳費且記入個人帳戶的繳費年限與參加個體工商戶及其幫個工或自由職業養老、醫療保險后的繳費年限之和)。
3、從事特殊工種的年限:必須是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10年;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9年;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8年。另外,職工從事多個特殊工種的,可將其從事特殊工種的實際工作年限相加計算,但是在決定退休條件時應根據這幾個特殊工種要求從事工作年限最長的一種來確定。
三、特殊工種職工應如何發養老金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有毒、有害特殊工種的職工仍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提前退休。
當地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以前從事特殊工種的工作年限,是否繼續折算工齡,并視同繳費年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采取折算工齡視同繳費年限的,其折算工齡增加的視同繳費年限最長不得超過5年。
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制度改革后,從事特殊工種的職工工作年限不再折算工齡,可以通過崗位津貼或為其建立補充養老保險等辦法彌補他們因繳費年限短造成基本養老金偏低的損失。
四、從事特殊工種人員領取養老金的條件
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1992年底前參加工作的連續工齡和1993年以后的繳費年限滿10年(不含折算工齡),1993年以后參加工作的繳費年限滿15年,且從事國家和本市有關部門認定的特殊工種年限符合規定條件的。
其中,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10年;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9年;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8年。
五、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如何審批
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審批工作,采取以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最終審批為主,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直接審批為輔的方法進行審批。
凡符合特殊工種提前退休條件的職工,可向企業提出提前退休申請,企業按照規定的審批工作要求,對申報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