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農牧民在縣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能報銷多少?
答:農牧民在縣(市、區)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所發生的住院費用,交納個人籌資的免收或報銷85%;未交納個人籌資的免收或報銷65%。假設我區一名農牧民患者在縣級醫院住院治療期間發生的醫療總費用為5000元,按規定縣醫院免收或縣級醫管辦報銷85%,即4250元,個人自付15%,即750元。若患者沒有交納個人籌資部分,按規定縣醫院免收或縣級醫管辦報銷65%,即3250元,個人自付35%,即1750元。
18、農牧民在地(市)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能報銷多少?如何報銷?
答:農牧民在地(市)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所發生的住院費用,交納個人籌資的免收或報銷70%,未交納個人籌資的免收或報銷50%。已經實施即時結報的,農牧民患者只結算個人自付部分;沒有實施即時結報的,住院醫療費用先由農牧民個人墊付,出院后憑《農牧區醫療家庭賬戶本》、有效票據、轉診轉院和入出院等醫療證明材料到戶籍所在縣級農牧區醫療管理經辦機構辦理報銷補償。假設我區一名農牧民患者在地(市)級及以上醫院住院治療期間發生的醫療總費用為7萬元,其中合規醫療費用為6.9萬元,按規定醫院免收或縣級醫管辦報銷70%,即4.83萬元,個人自付30%,即2.07萬元,個人自付部分從我區農牧民大病醫療保險中全額賠付。
19、農牧民子女從小學到高中階段上學期間發生的住院費用如何報銷?
答:農牧民子女從小學到高中階段上學期間發生的住院費用,憑學校證明、《西藏自治區農牧區醫療家庭賬戶本》和醫療費用有效票據,在其戶籍所在地縣(市、區)醫療管理經辦機構按規定比例報銷。
20、我區農牧民孕產婦在各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分娩有何惠民政策?
答:為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孕產婦和嬰幼兒死亡,自治區政府對農牧民孕產婦在各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分娩發生的醫療費用實行優惠政策,已實施即時結報或開通“綠色通道”的各級定點醫療機構免收住院分娩費用。沒有實施即時結報的各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分娩的,農牧民憑《西藏自治區農牧區醫療家庭賬戶本》、縣(市、區)醫療機構轉診轉院證明和醫療費用有效票據,在大病統籌基金中全額報銷。
21、我區農牧民孕產婦在家庭接受消毒接生的有何惠民政策?
答:我區農牧民孕產婦在家庭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