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兩種制度的人員,符合國家和我省規定的提前退休(如特殊工種、因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條件,應在辦理提前退休手續取得退休資格后,再按照規定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
問: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兩種制度的人員,曾經在多地流動就業、參保并存在養老保險關系,如何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
答: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兩種制度的人員,曾經在多地流動就業和參保,在多個地區存在養老保險關系,需要辦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的,應先按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有關規定確定待遇領取地,并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養老保險關系歸集至待遇領取地,再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
參保人員申請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時,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提出申請辦理;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在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提出申請辦理。
問: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兩種制度的人員,辦理制度銜接手續時,其個人賬戶如何轉移?
答: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兩種制度的人員,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并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并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賬戶資金合并累計計算。
問: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兩種制度的人員,辦理制度銜接手續后,其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和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是否可以合并計算?
答: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兩種制度的人員,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其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合并計算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其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不合并計算或折算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
問: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兩種制度的人員,在同一年度內同時參加了兩種保險,應該如何處理?
答: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兩種制度的人員,在同一年度內同時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