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兩種制度的人員,能否同時領取兩種養老保險待遇?對于同時領取的,應該如何處理?
答: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兩種制度的人員,不得同時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對于同時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優先保留待遇水平較高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關系,終止并解除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除政府補貼外的個人賬戶余額退還本人,已領取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應予以退還;本人不予退還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或者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中抵扣。
問: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兩種制度的人員,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時,需要本人做哪些工作、提交哪些材料?
答:為避免參保人員辦理制度銜接手續時在城鄉之間、兩地之間往返奔波,參保人員只需向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的書面申請,填寫《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申請表》,出示社會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證并提交復印件,其他的審核、確認、轉移銜接等程序,主要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之間在規定時限內溝通協調辦理。參保人員應積極提供必要的證明和信息,以使相關手續辦理更加及時、順暢。
問:6月30日前已經辦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退休手續,同時又符合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條件,但尚未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其養老保險關系該如何處理?
答:6月30日前已經辦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退休手續,同時又符合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條件,但尚未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應終止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退還本人。
問:6月30日前已經辦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手續,同時存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關系的人員,其城鄉養老保險制度如何銜接?
答:6月30日前已經辦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手續,同時存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關系的人員,本人選擇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并繼續繳費的,應終止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除政府補貼外的個人賬戶余額退還本人,已領取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予以退還;本人選擇繼續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應終止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關系,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本人。
問:《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