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統一工資制度征求意見即將收官,能否真正縮小收入分配差成焦點。
收入分配問題日益成為公眾關心話題的當下,一直以來存在呼吁為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工資增長和收入分配立法的聲音。國務院開始企業工資條例立法工作已有數年,迄今尚未公布草案,涉及機關工資的立法目前仍在進行中,事業單位工資立法最先公開征求意見。
本次征求意見稿,涉及事業單明確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制度、工資構成,需執行國家的統一政策;國家建立健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社會保險制度。
津貼發放是收入差距主因
事業單位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國家機關舉辦或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經過幾輪改革,目前我國事業單位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和自籌自支事業單位。一般來說,自籌自支事業單位從業人員收入水平較低,也是事業單位之間收入分配“洼地”。
“雖然我們是事業單位,但實際已企業化運作了,沒有國家撥款,但單位又無其他福利,這種狀態下很多機構只是在維持。”北京一位自籌自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每個月她的全部收入不到4000元。
記者走訪得知,目前事業單位從業人員收入狀況良莠不齊,但普遍存在工資外收入項目繁多、比重很大,且以“暗箱”操作為主,分配不透明。
一些事業單位不同程度存在收入分配失控問題,尤其壟斷行業或經濟效益比較好的事業單位,這種現象更為突出,一些單位工資外收入是工資水平幾倍甚至十幾倍。
有專家表示,事業單位的社會化改革方向使事業單位開拓多元化收入渠道一直受到政策鼓勵和支持,同時,事業單位本身服務性質多種多樣,介入市場程度有深有淺,行業受國家政策扶持、限制程度也大有區別,因此不同事業單位間盈利能力區別很大。一些事業單位因具有行政特色,利用特殊地位進行盈利,成擾亂市場秩序主要癥結。
征求意見稿規定,事業單位執行國家統一工資制度。工作人員工資由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組成。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執行國家統一政策和標準。事業單位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內,按規定程序和要求進行分配。工作人員按國家規定享受住房、醫療等待遇,以及享受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和特殊崗位津貼補貼。
之所以出臺統一工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