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各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網上回傳數據,按照相關規定為其核定基本養老金后,及時打印《黑龍江省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基本養老金核定表》,經加蓋各級經辦人名章(或簽字)和單位公章后,將其返給參保單位或檔案管理部門一份,另一份存入社保業務檔案;
(五)各級經辦機構按規定按時足額發放基本養老金。
八、參保人員在單位繳納費用之外,可否自己多交補成更高檔?
不可以,因為每位參保人員只能有一個養老保險賬戶,只有一種繳費基數核定辦法,同一時期也只能存在一個繳費基數。在養老保險費的收繳過程中,不允許參保人重復繳費,也不允許多賬戶并存
九、養老保險交滿15年,還需要繼續交嗎?如果需要,退休之后是享用的更多嗎?如不想繼續交,可以停交嗎?退休后,還需補齊中間停交費用嗎?對于補交費用,國家是否有補貼政策?
1.依據《黑龍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基本養老保險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黑勞社發[2000]9號)第10條規定:職工或個體勞動者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雖然已滿15年,但未達到退休年齡的,應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達到退休年齡時,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2.養老保險費與養老金的關系是多交多得。繳費基數越高、繳費年限越長則養老金越高。
3.養老保險費可停交,但必須在退休前補齊,并由參保人承擔停交期間的銀行利息。
4.沒有補貼政策。
十、參保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不滿15年的,其養老保險關系如何處理?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延續繳費至滿15年止。其中,社會保險法實施之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
參保職工可按個體勞動者身份延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并在達到退休條件時,按當期的計發辦法核定養老金。
十一、超齡的未參保人員可以辦理養老保險嗎?可以的話如何申報、辦理?
9月24日,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聯合下發了《關于解決未參保集體企業等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障遺留問題的意見》,解決了因各種原因達到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無法參保退休的問題。哈市已將政策貫徹到區、縣(市)以及全市有關單位與企業,同時制定下發了哈爾濱市的實施方案,規定了申報主體、程序、要件和流程,現在申報認定工作已全面開展。認定范圍如下:
(一)8月31日前具有哈市城鎮戶籍;
(二)曾經與城鎮集體企業等建立勞動關系或形成事實勞動關系。所在企業未參加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