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養老保險彰顯現代化理念
此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用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消除因職業身份不同帶來的社會保障差距,同時以完善公務員工資制度作為配套,將過去不夠規范的津貼和補助轉變為制度化的工資收入,以此彌補公務員群體的實際損失。這種兼顧不同群體之間利益的做法,值得各領域改革借鑒
近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了國務院關于統籌推進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指出,我國將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建立與城鎮職工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這意味著,養老保險破除“雙軌制”漸行漸近。
當前,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有國家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城市居民、企業職工、農民、軍人和農民工共7種。這種碎片化的管理制度在特定時期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從長遠看,以地域和人群為劃分標準的基本社會保障制度并不可持續,必須調整統一。
就此次養老保險改革而言,其基本思路是“一個統一、五個同步”,充分體現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調性和前瞻性,有利于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由于利益是多元的,不論是公務員工資調整,還是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或是事業單位改革,輿論敏感度高,利益牽涉廣泛,實際操作難度都不可估量。高明的決策,在于通過精細巧妙的制度設計,讓相關利益群體都能從改革中獲益。此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用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消除因職業身份不同帶來的社會保障差距,有利于獲得普通民眾支持。另一方面,改革以完善公務員工資制度作為配套,將過去不夠規范的津貼和補助轉變為制度化的工資收入,以此彌補公務員群體的實際損失。這種兼顧不同群體之間利益的做法,有利于形成改革合力,值得以后各領域改革借鑒。
在養老保險改革中,僅有好的制度設計還不夠,必須用新常態的思維看待和解決政策執行問題,全面提升社會保障現代治理能力。
一是籌資方式從分散向統一轉變。
當前我國在職公務員數量約為700萬,126萬個各類事業單位在職人員3000多萬。由于上述人員過去的工齡被視同繳費年限,其全部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體系,將形成數萬億元資金空賬,而2013年末全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存僅31275億元?梢灶A見,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單位、個人將共同分擔這個缺口,其中財政支付占主體,這就對籌資能力提出嚴峻挑戰。根據保險精算原理,資金池越大則盈利和風險分擔能力越強,從長遠看惠及所有參保人。當前重點是改變地方各自為政局面,在6個省市省級統籌基礎上,積極穩妥推進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核心是實現統一資金核算和支出。同時,要合理劃分中央政府和各級地方政府的籌資與支付職責。
二是基金投資從單一向多元轉變。
社會保險是國家舉辦的公共事務,由參保人承擔主要繳費責任。然而當前各類社會保險普遍存在基金貶值嚴重的問題,既影響了參保積極性和待遇水平,也不利于基金長遠發展。建議改革社保基金投資管理的體制機制,推進基金投資市場化和多元化。建立有效的投資風險控制、績效評價以及責任追究機制。根據國務院和省級政府在社會保障上的事權劃分,明確相應的職責和投資權限,研究設立相應的資金管理機構,行使委托人職責,制定投資決策。在基金治理機制比較完善、投資管理能力明顯提高的基礎上,拓寬基金的投資渠道,適度提升基金收益率,更多惠及參保人。
三是社保經辦從行政向服務轉變。
要打破地方保護和部門利益藩籬,建立全國統一的信息網絡,做好跨地區、跨制度社會保險關系轉移銜接等工作,通過方便參保人以激發市場和社會活力。加強社保經辦機構建設,推進各項社保統一征收管理,提高管理服務的質量和效率。在此基礎上,完善養老服務業發展各項政策措施,加快建立完善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加緊研究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加大扶持慈善事業發展力度,研究建立慈善幫扶與社會救助制度之間的銜接機制,發揮政府在社會保障體系中;尽⒍档拙的作用。(國家行政學院副教授胡穎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