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標準調整
7月14日訊本月起,全市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職工個人繳費將執行新標準。昨日,記者從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7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省會參保職工個人社保繳費基數范圍劃定,每人每月最多繳納892.44元,最少繳納178.49元。
據介紹,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我市都會對城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進行調整,調整依據為統計部門發布的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鄭州市2013年全市城鎮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44622元,因此,7月1日起,省會參保職工養老繳費基數隨之調整。
按照規定,參保職工個人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按本人上年度個人實際工資總額為基準,若高于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則最高繳費基數按不超過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確定上限;若低于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則最低繳費基數按不低于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確定下限。依據這一標準,今年7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全市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職工個人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1155.5元,下限為2231.1元。由于目前職工本人需要承擔繳費的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總計為職工工資的8%,因此,執行新的社保繳費基數后,職工個人每月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用最高892.44元,最低178.49元。
市人社部門表示,參保職工個人養老繳費基數下限,只是職工繳費基數標準的“底線”,企業應按照職工工資收入如實申報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