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青島養老金發放調整方案公布時間什么時候公布呢,青島今年的養老金會上漲嗎?具體會上漲多少錢?本文高考升學官網小編幫大家整理了相關的信息,僅供大家參考!
2022年青島退休養老金上調政策預計在6月份左右公布,下面是2021年養老金上調的政策,讀者可以先了解。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門、單位,各養老保險省直管企業,各中央駐魯機關事業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20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經省委、省政府同意,并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準,從2021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辦法和標準
這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65元養老金。
(二)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
1.按2020年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2%確定月增加額。
2.按本人繳費年限分段確定月增加額,其中,對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3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6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9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2.2元。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三)適當傾斜。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以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確認的出生年月計算,下同)、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5元、30元和60元養老金。同時,綜合考慮不同年齡、不同情況人員以往年度傾斜標準等因素,對達到相應年齡的有關人員,再適當增加一定數額的養老金。其中,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三、資金列支渠道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其中,所需資金從養老保險基金列支時,要按照參保人員退休時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占基本養老金的比例,從個人賬戶余額中列支一部分,剩余部分從統籌基金中列支,當個人賬戶余額為零時,全部從統籌基金中列支。
四、相關問題處理
(一)按相關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建國前老工人,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另行制定。
(二)按本通知調整基本養老金的退職人員,系指按《勞動保險條例》第13條丙款、國發〔1978〕104號、魯革發〔1972〕143號文件規定辦理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退職生活費的人員。
(三)本通知所稱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系指按魯政辦發〔2011〕64號等文件規定辦理一次性補繳參保手續的人員,以及按魯人社發〔2015〕29號等文件規定以個人身份補繳、補繳前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沒有可以認定的視同繳費年限、補繳時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費后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
(四)確定本人月基本養老金基數時,企業退休人員按魯勞社發〔1999〕82號文件及有關規定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魯人社辦發〔2015〕78號文件及有關規定應當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待遇項目確定。
(五)企業一至四級工傷退休人員如繳費年限不滿35年,在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基本養老金時,按35年調整增加。
(六)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一律計算到元,總額不足1元的按1元增加。
五、組織實施
本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直接關系到廣大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市、各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加強宣傳解讀,正確引導輿論,確保組織實施工作平穩有序。各市要按照省統一部署,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對調整養老金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進度、資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確保退休人員按時足額領取養老金。
山東省退休的養老金的計算方法是由各地市的社保中心來制定的,是根據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百分之一,從社會統籌基金中按月支付。以濟南為例,(一)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百分之一,從社會統籌基金中按月支付。(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本息除以計發月數,從個人賬戶金中按月支付。計發月數按國務院的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濟南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以后參加工作,退休時繳費年限累計滿十五年的,其享受的基本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按照下列標準計發:
(一)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百分之一,從社會統籌基金中按月支付。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本息除以計發月數,從個人賬戶金中按月支付。計發月數按國務院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