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新政策最新消息:吉林統籌城鄉養老保險改革
53歲的華雙慶,老家在德惠市農村。幾年前,兒女在長春買了房,他和妻子也跟著搬過來,戶口也一起跟著遷了過來。老兩口最大愿望是到老了能有一份退休金,不給兒女添負擔。這幾天,聽說省里出臺了養老保險的新政策,便來到長春市社保局咨詢。
“根據新政策,您可以一次性交8年的養老保險金,再接著交7年,到退休年齡時,您就可以領養老金了。”吉林省長春市社保局個體分局副局長張東輝詳細地為他解答。在政策實施之前,雖然華雙慶也可以參保,但必須繳滿15年,也就是要等到68歲他才能領到退休金。
“新政策太好了,我和老伴兒都要參保,終于能享受到和城里人一樣的待遇了。”新政策讓華雙慶十分高興。
吉林省人社廳相關人員介紹:“過去,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兩項制度,覆蓋范圍和對象不同,待遇水平存在差異。同時,管理資源分散,業務管理和信息系統建設也需要進一步規范和提升。”
上半年,吉林省人社廳制定了《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關于進城落戶農民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吉林省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辦法(暫行)》等3項城鄉養老保險制度辦法。這3項政策的出臺,標志著吉林省統籌城鄉養老保險制度“安全網”基本建成。
“我已經交了4年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今年在長春找了一份不錯的工作,單位還給交保險,我正犯愁呢,這保險舍掉哪頭都覺得可惜,統籌城鄉養老保險制度幫我解決了這個難題,我對未來生活充滿了信心。”蛟河市白石山鎮的張建在全省統籌城鄉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宣傳活動時,了解到相關政策十分滿意。
過去,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之間沒有建立銜接制度,勞動者特別是農民工在城鄉間流動就業時,無法轉移養老保險關系,影響了勞動力和人口合理流動,不利于縮小城鄉差距和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也不利于農民工享受較高水平的養老保險待遇。
吉林省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從根本上解決了城鄉養老保險的差異化,今后,廣大農民可以按照自己的實際情況自由參保:以前新農保是100元到500元,城居保是100元到1000元,F在統一到100元到2000元,共12個檔次。各地區還可根據實際條件,增高繳費標準。
此次吉林省出臺的統籌城鄉養老保險改革3項配套政策,在國家政策框架內,進行了政策本地化,實現了理念和制度創新。將新農保、城居保整為統一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不是簡單地將兩項制度“板塊式”地合并起來,而是制度從內涵到外延的深度融合。
吉林省在解決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過程中,在貫徹國家政策的基礎上進行了創新:對進城務工農民、進城落戶農民、被征地農民和城鎮超齡居民等相關群體全部納入參保銜接范圍;對于繳費無法達到15年的,可一次性繳費,在法定退休年齡時領取養老金,而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未參保城鎮居民,允許一次性繳費后納入保障范圍;對女性參保人員按職工身份繳費滿15年,50周歲辦理制度銜接;以職工和個人身份交叉參保繳費的,職工身份繳費年限長的,50周歲辦理制度銜接,個人身份繳費年限長的,55周歲辦理制度銜接;靈活就業人員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時,職工保險個人繳費劃入統籌基金的12%,可隨同轉移并作為待遇一次性發放。